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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9日 星期二

学习语丨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历史眼光、系统思维、全球视野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现代化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对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增强我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今天,党建网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与大家一同学习领会。

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

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类未来,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需要世界各国同舟共济、共同努力,任何一国都无法置身事外、独善其身。我国已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主张加快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

——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我们要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海洋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国际合作,认真履行国际公约,主动承担同国情、发展阶段和能力相适应的环境治理义务,为全球提供更多公共产品,不断增强制度性权利,实现义务和权利的平衡,展现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

——2021年4月30日,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保持良好生态环境是各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的工作,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2022年6月5日,习近平致信祝贺二〇二二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

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

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归根到底取决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发展经济不能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是舍弃经济发展而缘木求鱼,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从根本上讲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不能因为经济发展遇到一点困难,就开始动铺摊子上项目、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念头,甚至想方设法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过程中,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是需要跨越的一道重要关口。我们必须咬紧牙关,爬过这个坡,迈过这道坎。要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

——2019年3月5日,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提出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这个理念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决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只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就一定能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2020年1月20日,习近平在云南考察时的讲话

保障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

要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严密防控垃圾焚烧、对二甲苯(PX)等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推进“邻避”问题防范化解,破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着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确保万无一失。

——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要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要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江河湖库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建设美丽海湾,有效保护居民饮用水安全,坚决治理城市黑臭水体。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2021年4月30日,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等,保障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

——2023年7月17日至18日,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监制:苗遂奇

审核:古丽娟 王群星

责编:王碧薇

校对:王 寒

制作:张 璋



source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23/0830/c1001-40066988.html

习近平对四川凉山州金阳县山洪灾害作出重要指示

  习近平对四川凉山州金阳县山洪灾害作出重要指示

  要求全力搜寻失联人员 全面开展调查 加强安全监管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李强作出批示

  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8月21日凌晨,四川凉山州金阳县因强降雨突发山洪,造成沿江高速JN1标段项目部钢筋加工场部分人员死亡、失联。

  获悉相关情况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搜寻失联人员,妥善做好家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国务院要派出工作组,全面开展调查,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问题,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作出批示,要求抓紧核实情况,全力查找、搜救失联人员,尽快查明原因,汲取教训,并依法严肃追责。

  根据习近平指示和李强要求,应急管理部派出工作组到现场指导搜救工作,四川省、凉山州组织救援力量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各项工作仍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source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23/0830/c1024-40066984.html

学习原声·聆听金句丨论必须坚持胸怀天下

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党,也是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的党。我们要拓展世界眼光,深刻洞察人类发展进步潮流,积极回应各国人民普遍关切,为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作出贡献,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襟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推动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

总监制:刘健

监制:李拯宇

出品:孙志平、陈国军

制片:幸培瑜、罗博

统筹:吴炜玲、王军伟

编导:赵世芸

海报:汪奇文、陈露缘、吴思思

制作:新华FM工作室

新华社音视频部、广西分社联合出品



source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23/0830/c1001-40066556.html

国务院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积极主动与香港园区协同发展、优势互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极点,努力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规划》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立高效的深港科技创新协同机制,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取得积极成效;皇岗口岸整体完成重建,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运转高效的通关查验模式创新;深圳园区监管模式运作成熟,与香港园区基本实现要素流动畅通、创新链条融通、人员交流顺通;建立与香港及国际全面对接的科研管理制度,集聚一批香港及国际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集群和卓越研究中心、顶尖企业研发中心,与香港科技合作取得一批重大成果。到2035年,与香港园区协同创新的格局全面形成,科技创新国际化程度居于全球领先地位,创新要素跨境自由有序流动,培育一批世界一流的创新载体和顶尖科技企业研发中心,成为世界级的科研枢纽,有力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建设。

《规划》从4个方面部署了主要任务:一是协同香港推动国际科技创新,推动深港双方园区协同发展,支持港澳高校优势学科发展能级跃升,联手打造国际一流科技创新平台。二是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中试转化基地,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突破发展,支持先进生物医药技术创新应用,加快布局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发展前沿领域。三是构建国际化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便利科研人员进出,实施货物分线管理,创新科研相关资金跨境流动监管,探索国际互联网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加快建立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场准入制度。四是打造汇聚全球智慧的科技合作平台,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构筑国际创新人才港,完善全方位科研服务,塑造国际化高品质的科研生活社区。

《规划》要求,统筹推进深圳园区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等。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合作区在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措施细化和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促规划任务贯彻落实,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广东省要将深圳园区作为全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前沿阵地和试验平台,做好各项指导支持工作。深圳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深圳园区建设各项工作。

《 人民日报 》( 2023年08月30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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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努力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source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23/0830/c1001-40066484.html

国务院关于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23年8月8日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建设。2017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见证签署《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其中明确要共同开发建设合作区。2018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对合作区规划建设作出部署。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要规划建设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推进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积极主动与香港园区协同发展、优势互补,制定本规划,规划近期到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一、规划背景

  2017年1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开发合作区。合作区地处香港特别行政区北部和深圳市中南部跨境接壤地带,是香港北部都会区与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的天然交汇点,面积约3.89平方公里。其中,深圳园区(即合作备忘录所称“深方科创园区”)面积3.02平方公里,香港园区(即合作备忘录所称“港深创新及科技园”)面积0.87平方公里。深圳园区规划范围包括福田保税区和皇岗口岸片区:福田保税区面积1.35平方公里,东起皇岗口岸边、南沿深圳河、西至新洲河、北至绒花路;皇岗口岸片区面积1.67平方公里,东至华强南路、南临深圳河、西至皇岗路、北至滨河大道。

  规划建设合作区,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有力支撑,是深港双方积极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重大机遇,互利合作、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深圳市创新科技管理机制、对接国际通行创新规则、开展国际协同创新、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有利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将自身科技创新、金融开放等优势与珠三角地区完备产业链深度衔接,推动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和规划发展北部都会区;有利于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内涵、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级创新平台和增长极。

  当前,深入推进合作区规划建设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

  ——区位优势突出,跨境合作条件优越。深圳园区与香港园区一河之隔,直接跨境接壤,拥有福田口岸和皇岗口岸两个连接深港两地的陆路口岸,是深港科技创新合作最直接的对接点。深圳园区可快速衔接香港国际机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广深港高铁福田站,与深圳光明科学城、香港科学园等创新节点形成“半小时科研圈”,与广州、东莞、惠州等城市形成“一小时产业圈”,具备集成粤港澳大湾区优势产业资源、汇聚全球科技创新要素、联动国际国内市场的特殊优势。

  ——经济基础雄厚,科技创新活力强劲。深圳营商环境好,民营经济发达,创新创业氛围浓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优势明显,具有应用场景丰富、产业体系健全和连通内地广阔市场等综合优势。香港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实行自由港政策,拥有专业化的服务机构体系和高度开放的科研环境,科教资源丰富。深圳园区依托深港高水平市场化、国际化及科技产业互补优势,在链接国际科技创新网络、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对接国际通行规则等方面具备独特条件,可建立起“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成为原始创新策源地、关键核心技术发源地、科技成果产业化最佳地、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地和全球一流科技创新人才向往的集聚地。

  ——深港合作开发意愿强烈,协同发展潜力巨大。科技创新是深港合作的“最大公约数”,双方合作共识度高、意愿积极、互动活跃,基本形成了高效协作、相互支撑的合作机制。深港两地政府成立联合专责小组合作开发香港园区,支持深圳园区发展,共同建立合作区。目前,深圳园区土地整备、空间筹集、项目储备等工作进展迅速,福田保税区已利用现有空间集聚了一批香港科研创新机构和创业团队,香港高校提出了一批希望落户深圳园区的尖端科研项目;香港正推进筹备香港园区加快发展和优化功能的计划,运营公司将积极配合,并已在预算中安排充足的开发建设费用。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形势复杂,高科技领域国际竞争日趋激烈,香港期待以创新科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深圳希望进一步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双方对构建开放型协同创新共同体提出了迫切需求。由于法律、体制、规则等方面的深层次差异,深港两地在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资源开放共享、科技产业协作方面还面临许多瓶颈制约。新时代赋予了深港合作新内涵、新使命,亟需以合作区为突破口和先行区,推动开放创新和协同发展、推动更大范围有效配置资源、推动创新要素便捷高效流动,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和制度创新供给。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协同香港推进国际科技创新这一中心任务,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大战略机遇,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坚持深圳园区和香港园区协同发展,坚持着眼全球配置一流科创资源,充分发挥香港“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超级联系人”作用,构建最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规则体系,建设国际领先的科研实验设施集群,建立更加完备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率先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极点,努力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发展定位

  ——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先导区。利用深圳园区独特的“平台”和“通道”作用,联合香港园区建设国际一流的科研实验设施集群,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要素资源,汇聚国际顶尖科技人才,链接国际科技创新网络,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携手打造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新标杆和国际科技创新高地。

  ——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区。发挥深港科技产业互补、园区跨境接壤以及深圳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优势,紧紧围绕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的任务,营造高度开放的国际化科研制度环境,对接香港及国际先进科研规则,加快形成灵活高效、风险可控的跨境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为新时期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扩大开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粤港澳大湾区中试转化集聚区。汇聚粤港澳三地优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着力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实现从研发到工程化的中试转化,打造国际一流中试转化服务平台,形成一批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成果,为大湾区建设持续产生高质量的科技创新供给。

  (三)发展目标

  紧密衔接香港园区和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时序,以2025年和2035年为关键节点,分阶段推进深圳园区建设。

  到2025年,基本建立高效的深港科技创新协同机制,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取得积极成效。皇岗口岸整体完成重建,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运转高效的通关查验模式创新。深圳园区监管模式运作成熟,与香港园区基本实现要素流动畅通、创新链条融通、人员交流顺通。建立与香港及国际全面对接的科研管理制度,集聚一批香港及国际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集群和卓越研究中心、顶尖企业研发中心,与香港科技合作取得一批重大成果。

  到2035年,与香港园区协同创新的格局全面形成,科技创新国际化程度居于全球领先地位,创新要素跨境自由有序流动,培育一批世界一流的创新载体和顶尖科技企业研发中心,成为世界级的科研枢纽,有力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建设。

  三、总体布局

  (四)区域联动格局

  联动深圳光明科学城,着力为科学城原始创新提供国际化科研环境和平台,持续输出创新经验成果,推动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联动香港园区,加强与香港园区建设时序、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衔接,推动设施互联、服务共享、创新协作,积极配合香港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有力支撑香港北部都会区规划建设。联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节点,实现科技创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开展高水平合作和高效率协同,有效融合香港原始创新和珠三角地区高新技术产业优势,辐射带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

  (五)区内空间布局

  立足深圳园区现有口岸设施分布、土地空间条件、区域建设基础,围绕发展目标和任务,主动衔接香港园区空间功能布局、建筑形态,构建“一心两翼”的总体空间格局。中心区域包括福田口岸、皇岗口岸旅检区及周边生活区,规划建设国际高端科技服务枢纽,承担口岸综合服务和高端科技服务功能。西翼包括福田保税区,规划建设高端科研区和中试转化基地。东翼包括皇岗口岸现状货检区及其东北侧生活区,规划建设国际协同创新区和国际人才社区。

  (六)分区监管布局

  基于深圳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现有的管理设施和基础条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福田保税区等海关监管区域建立产业、机构和个人“白名单”制度,对实施特定封闭管理的海关监管区域人员进出、货物流动实行“一线”、“二线”分线管理,构建高度开放的特殊监管体系,促进创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创造高度衔接香港及国际的科研制度环境。其中,海关监管区域与香港之间设为“一线”,实行口岸管理;海关监管区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实行通道管理。

  衔接香港园区开发建设时序,分步对福田保税区和皇岗口岸片区实施特殊监管。福田保税区利用现有的海关特殊监管体系和设施,通过清单管理等方式逐步腾退非保税企业和生产加工型业态,有序导入香港及国际高端科创资源,2025年前基本形成国际化现代化的高端科研区。皇岗口岸片区结合口岸重建及取消货运货检功能,释放货检区土地空间,视合作区发展需要确定监管安排,在实现封闭管理前,暂不实施分线管理相关税收政策。

  (七)重大基础设施布局

  ——完善区域对外交通网络。研究引入穗莞深等城际铁路,加快深圳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进一步南延至深圳园区等项目建设,实现深圳园区与深圳光明科学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等粤港澳大湾区重大科创平台的轨道交通连接;推进皇岗路提升改造和新洲路南延工程,畅通深圳园区与深圳重点发展片区的连接通道。积极配合香港研究北环线支线经落马洲河套地区的香港园区接入新皇岗口岸的可行性。

  ——优化区域内部交通网络。完善深圳园区对外出入口布局,畅通内部各片区交通联系,构建“五横六纵”道路网络,推进落马洲大桥和连接线改造。在深圳园区预留合适位置建设与香港园区的跨境通道,实现双方园区科技人员便捷往来。

  ——推动口岸及周边片区改造。加快推进皇岗口岸整体重建和福田保税区一号通道改造升级,实现皇岗口岸片区、福田口岸片区和福田保税区便捷互联。推动皇岗口岸现状货检区改建,携手香港园区共同打造国际一流科技园区。推进皇岗口岸生活区和福田口岸片区连片改造,扩展和完善口岸片区功能,实现双口岸协同发展,建设面向国内国际的现代化口岸和综合服务枢纽。支持深圳园区创新土地整备模式,试点土地供应新方式,探索园区更新新模式。在确保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建筑设计创新,优化相关审批与监管手续。

  四、协同香港推动国际科技创新

  (八)推动深港双方园区协同发展。深圳园区主动加强与香港园区的规划衔接,协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运营管理,强化“一河两岸”、“一区两园”的统筹开发利用。围绕香港园区关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事项,在深圳园区建设一批功能相互支撑、领域关联紧密的重大协同项目,加强生产、生活、生态相关配套设施的无缝对接和高效协作。

  (九)支持港澳高校优势学科发展能级跃升。引进港澳知名高校优势学科重点科研项目,支持港澳全国重点实验室和中国科学院香港创新研究院在深圳园区拓展空间,开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跨学科基础研究及技术攻关。支持深港两地高校联合成立研究生院,共同培养创新人才。支持两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共同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十)联手打造国际一流科技创新平台。面向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技术、生命科学与技术等重点方向,聚焦网络与通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智能机器人、精密仪器设备、新材料、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区块链与量子信息、细胞与基因等前沿交叉领域,支持深港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深圳园区共建卓越研究中心、前沿交叉研究平台、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平台、数字经济与金融超级计算集群、“量子谷”,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资源深度融合。协同香港引进国际顶尖研发型企业,设立联合研发中心,推动深港及粤港澳大湾区应用基础研究能力跃升。

  五、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中试转化基地

  (十一)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突破发展。发挥好市场导向、企业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优势,瞄准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封测及中试、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加快建设5G中高频器件测试、先进显示研发验证、集成电路科研试验、高端芯片设计验证、半导体先进封测、微机电系统研发、机器人检测认证等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实现信息产业前沿共性技术突破,推动形成相关技术标准。围绕国家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大力培育发展未来网络、新型显示、下一代网络设备等前沿信息产业。

  (十二)支持先进生物医药技术创新应用。推动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材料技术交叉融合,加快医学影像、精准医疗、细胞治疗、新型生物医用材料等交叉学科领域技术创新,重点围绕药物及疫苗、基因检测及诊疗、高端医疗器械、人工智能在生物科技中的应用等领域开展合作,重点发展新一代基因测序仪、医疗机器人等高性能医疗器械。大力发展创新药物,搭建生物医药公共研发服务平台,支持全球顶尖医药研发生产外包服务企业提供一体化医药研发服务。充分发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临床试验中心作用,加快推动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临床试验等规则与国际接轨。依法依规在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探索建立适合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新型生物药械研究发展的新型管理模式,试点放宽外资生物医药企业准入限制。

  (十三)加快布局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发展前沿领域。抢抓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先机,搭建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支持智能传感器、人工智能算法、图形处理芯片等基础软硬件开发,打造智能制造无人工厂示范基地、智能网联全无人自动驾驶公交应用示范区,推动人工智能与数字产业发展。加快制定人工智能技术标准框架体系,在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规范应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稳妥有序开展金融业务模式创新。加快建设深圳数据交易场所,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六、构建国际化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十四)便利科研人员进出。按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先期采取“一线高度便利出入境”的通关模式。待后期条件成熟后,与香港一道探索在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内实行更加便利的出入境及停居留政策。物品经“一线”进入深圳园区,按照现行行李邮递物品有关规定监管、征税。加快推进合作区跨境专用口岸筹建及对外开放,为合作区内企业和科研机构跨境交流提供通关便利。结合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计划,一并研究处理合作区跨境专用口岸的连接安排,与香港方面的口岸设施和管理制度做好衔接。

  (十五)实施货物分线管理。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实施特殊监管,对货物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监管模式,便利科技创新相关货物出入。探索实行科研机构与企业“白名单”制备案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自用科研货物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海关便利化通关管理模式。经“二线”进入深圳的货物,按照进口货物有关规定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一线”已缴税货物除外;从深圳经“二线”进入海关监管区域,涉及出口关税应税商品的还应征收出口关税。具体管理办法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十六)创新科研相关资金跨境流动监管。支持内地和香港创投资本共同设立创投基金,打造面向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创投基金集聚地,发挥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优势,探索组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跨境双币早期母基金和系列专业子基金,投资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企业。允许科研资金跨境资助深港两地科研项目,借鉴国际经验和香港做法,研究完善科研资金监管制度。在深圳园区针对“白名单”科研机构与企业,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深港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平台发展,持续优化和深化跨境债券产品试点工作。鼓励深圳针对深圳园区内优质企业制定便利科研相关资金跨境流动的支持政策。探索新型金融监管方式。

  (十七)探索国际互联网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支持在深圳园区建设国际数据专用通道,探索建设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等国际信息通信设施。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研究建设固网接入国际互联网的绿色通道,探索形成既能便利数据流动又能保障安全的机制。支持经备案的科研机构及企业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实现科学研究数据跨境互联互通。在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开展取消手机长途和漫游费试点,探索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通信服务商在海关监管区域内建设通信基础设施,提供通信服务。试点在深圳园区设立香港电信运营企业数据灾备中心等,建立互联网接入服务商准入资质背景审核、接入用户实名登记和管理机制。

  (十八)加快建立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探索完善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鼓励通过调解、仲裁等多种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为深圳园区提供一站式服务。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基本原则并且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研究允许在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内注册的港资企业协议选择适用香港法律解决合同纠纷以及协议选择香港为仲裁地。探索知识产权跨境转让交易路径,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

  (十九)营造与香港趋同的税负环境。对特定封闭区域内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由财政部、税务总局按程序制定优惠产业目录。落实好粤港澳大湾区符合条件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对在深圳园区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有效降低科研机构和人员的税负水平。

  (二十)实行国际化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在深圳园区推行“白名单”制专业资格管理便利化政策,支持“白名单”内具有港澳职业资格人士经备案后直接提供专业服务(法律服务、证券基金期货等特殊行业除外)。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设定经济补偿上限等方面探索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对于在深圳园区从业、已在香港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香港居民,可以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免于在深圳园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允许雇主购买香港雇员补偿保险,鼓励积极研究探索优化工伤保险待遇结构。

  (二十一)全面接轨国际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科研资源配置方式,改革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在科研项目评审、经费支出、过程管理等方面合理借鉴香港及国际管理制度。聚焦产业需求,对重大科技问题实行全球揭榜。深入实施政企联动机制,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设立科学基金、科技奖项,对已获企业投资的科研院所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实行便利化财政跟投,符合条件的可免于项目评审申请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配套支持。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采用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评价制度,引入国际同行评议,建立评审专家信用评价制度。改革科研经费管理,推行经费包干制,培育科研项目经理,赋予科研机构与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试点,加大科研资金跨境使用力度,探索适用港澳审计准则。探索财政科技计划非涉密(敏感)项目向境外科研机构有序开放。推动深港共建共享科研仪器设备设施,实现科技资源双向开放和高效利用。促进科技与金融、研发与市场、科学家和企业家深度对接交流,推动技术创新和财富创造双轮驱动。

  (二十二)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场准入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在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试点实行企业登记注册行政确认制,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场景式主题服务改革。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医疗科技、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机器人、新材料、微电子等领域适度放宽港资机构可开展的业务范围。积极推动两地机构更多利用内地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与香港金融管理局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对接联网的安排,便利金融机构及科技公司利用一站式平台就其跨境金融科技项目在香港及大湾区内地城市同时进行测试。支持应用创新科技的创意产业(包括电影和电视制作、专业设计及广告服务提供商)依法依规落户。

  七、打造汇聚全球智慧的科技合作平台

  (二十三)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深圳园区科研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平台共同构建更加开放的创新体系,推动科技资源共享和技术标准合作,吸引全球顶尖人才开展科研合作。支持组建世界创新城市合作组织,推动全球创新城市之间的机制对接、平台对接和项目对接。支持金砖国家未来网络研究院等国际科技组织在深圳园区设立分支机构,建立与全球主要创新高地的创新创业直通车,实现资本、人才、信息、技术和教育资源的互联互通。支持创新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管理制度,对于住所在深圳园区的世界无线局域网应用发展联盟等特定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在申请成立登记时,取消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简化注册流程,缩短注册时间,允许在全球范围内吸纳会员;同时,参照脱钩后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加强监管。

  (二十四)构筑国际创新人才港。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为外籍人才(包括外籍香港居民人才)申请签证、居留证件提供便利,集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科技领军人才。全面放开对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担任企业机构董事、监事、高管及负责人等职位的限制。构建符合科研规律、适应科技创新发展要求的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国际科技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国际人才引进一站式服务,为经备案的境外人士在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停居留及工作提供便利。

  (二十五)完善全方位科研服务。加强与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衔接,结合合作区实际,建设公共科研设施和仪器服务平台,为合作区内科研机构、企业等提供开放共享的科研设施;建设国际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科技文献、动态、政策等国际科技信息服务。集聚国际知名风投机构,仲裁、调解组织以及法律、会计、人力资源等高端专业服务机构,为科研活动提供高质量服务。探索建立项目与资本对接平台,引入国内外创业投资企业参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二十六)塑造国际化高品质的科研生活社区。借鉴先进园区发展经验,在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内引入国际一流的教育、健康、文体资源,建设多元优质的国际化高品质生活配套设施,实施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科学配置高端人才生活空间,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创新园区治理模式,提升对国际科研人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八、保障措施

  (二十七)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深圳园区规划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适应深圳园区开发建设新模式和对外开放新要求,积极创新国际化环境中党的建设工作,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深圳园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坚强保障。

  (二十八)强化法治保障。充分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在遵循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前提下,探索在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逐步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香港、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有关改革开放政策措施,涉及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由有关方面按法定程序向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提出相关议案,经授权或决定后实施;涉及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现行行政法规规定的,由有关方面按法定程序提请国务院授权或决定后实施。在遵循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前提下,用足用好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允许深圳立足深圳园区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

  (二十九)完善合作机制。在深港双方组建香港园区联合专责小组的基础上,深化深港双方合作区建设发展协调机制,建立定期会晤制度和专题会商制度,统筹合作区政策制定、合作开发等重大事项。支持深港双方联合成立深圳园区理事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吸纳深港两地各界优秀代表参与,共同为“一区两园”提供战略咨询,重点研讨深圳园区优先发展领域、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项目布局、科研资助管理、园区运营管理、招商引资、产业导入、人才引进、国际推介及园区服务等关键事项,形成协同规划、联合建设、共享成果的合作推进机制。

  (三十)加强组织实施。在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推进深圳园区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等。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合作区在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措施细化和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发挥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制度创新动态调整机制,持续谋划形成创新政策清单,条件成熟后提请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审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促规划任务贯彻落实,适时组织开展评估,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广东省要将深圳园区作为全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前沿阵地和试验平台,全力做好各项指导支持工作。深圳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力量,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全力抓好深圳园区建设各项工作。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

  《 人民日报 》( 2023年08月30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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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多部报告

  审议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新动能加快壮大 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本报记者 黄庆畅

  8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5%,增速比一季度加快1个百分点。前7个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3%,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4%。”报告指出,今年以来,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服务业较快增长,新动能加快壮大,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就业物价总体稳定,人民生活继续改善,为实现全年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于今年以来经济运行主要情况和亮点,报告从9个方面作了介绍: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政策效果持续显现;积极扩消费促投资,内需拉动作用明显增强;着力支持实体经济,三次产业发展态势较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成效明显;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活力稳步释放;统筹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强经济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安全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切实强化民生保障,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102项重大工程和年度计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加快推进。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经济增长、就业、居民消费价格、国际收支等主要指标符合预期,居民收入、基本养老保险、粮食能源生产、市场销售等相关指标进展顺利,能耗强度继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报告进一步指出,总的看,今年以来,在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对我不利影响等情况下,我们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办好自己的事,科学精准实施宏观调控,坚定不移扩大内需,加大对经济恢复发展的必要支持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努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经济呈现出回升向好的发展势头,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二季度延续恢复态势,经济增速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保持领先,展现出我国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

  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好转主要是恢复性的,增长的内生动力还不强,发展环境充满不确定性,经济运行持续回升的基础仍不稳固。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经济恢复是一个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过程。从国际看,外部环境更为复杂严峻。从国内看,国内需求不足,一些企业经营困难,部分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有所积聚,民生保障和改善难度加大。在清醒认识上述困难挑战的同时,更要看到,我国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新发展格局正在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正在全面推进,经济发展仍具有良好支撑和有利条件,我们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推动经济结构持续向优、增长动能持续增强、发展态势持续向好。

  报告提出,下半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不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在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方面,报告明确,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强化各类政策协调配合,继续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资金使用,督促地方用好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发挥总量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稳中有降。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进一步活跃资本市场。强化宏观政策统筹协调,扎实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健全政府与民营企业、制造业企业、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等各类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做好预期引导,提振市场发展信心。

  在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方面,报告提出,强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着力促进青年等重点群体就业,持续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就业帮扶。持续促进居民增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鼓励地方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继续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做好洪涝等灾害防范和抢险救援工作,切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报告还对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大力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抓好农业农村工作、深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等工作进行了明确。

  

  审议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

  本报记者 张天培

  8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

  据介绍,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民生保障,加快预算执行,改进财政管理,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

  报告指出,强化财税政策供给,支持经营主体更好发展。一是完善税费支持政策。统筹考虑助企纾困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在全面评估基础上,年初及早明确延续和优化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加强政策解读,简化办理流程,确保政策落准落稳。二是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扶持力度。在加强风险防控基础上,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扩大再担保业务规模,带动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等融资增信支持;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引导地方扩大融资担保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三是大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启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探索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有效模式;持续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工作;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以市场化方式引导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在积极促消费扩投资、着力扩大国内有效需求方面,报告提到,一是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加强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引导地方支持重点城市加快构建配送顺畅、运转高效的流通网络等。二是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优化专项债券额度分配,重点向经济大省特别是制造业集中地区倾斜,优先支持成熟度高的项目和在建项目;支持开展第二批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发挥好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另外,报告还介绍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坚持创新引领、推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在持续增加民生投入、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方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在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推进乡村建设发展;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方面,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加强生态系统治理和保护、支持加快绿色低碳发展。

  关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情况,报告介绍,首先,加快预算批复下达。全国人大批准预算后,中央财政及时批复部门预算,抓紧下达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督促地方和部门尽快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充分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其次,强化预算执行监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全国财政运行监测中心,逐步实现财政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流程动态监测。组织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第三,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对部分新出台或到期延续的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第四,全力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推动省市下沉财力,加大对困难地区和基层的支持力度。严格“三保”支出预算编制、执行、库款保障等各环节管理,组织地方全面摸排和重点核查基层“三保”保障情况,强化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对苗头问题和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总体来看,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有力保障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同时,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报告强调,下一步将重点加力提效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审议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我国粮食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本报记者 张 璁

  8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市场供应充足、运行总体平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能力不断增强,粮食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上,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体系;夯实发展基础,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政策保障,调动地方重农抓粮和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健全粮食流通体系,着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有效开展市场调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深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粮农治理。

  报告显示,我国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2022年粮食产量13731亿斤,粮食单产每亩386.8公斤,较5年前分别提升了498亿斤、13公斤;人均粮食占有量达486.1公斤,高于国际公认的400公斤的粮食安全线。

  当前,我国粮食安全仍面临一系列风险挑战,需要妥善应对。报告介绍了我国粮食安全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农业生产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近年来我国极端气候事件有所增多,农业灾害风险加大。与此同时,粮食作物病虫害连年发生、数量增多、范围加大,对我国粮食生产造成不利影响。二是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守住耕地红线的基础尚不稳固,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依然突出,耕地撂荒现象时有发生。报告显示,需持续关注的风险挑战包括:粮食供求紧平衡态势长期存在,资源环境约束持续偏紧,科技创新能力依然存在短板,比较效益低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

  报告指出,下一步,将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着力化解国际粮食市场不利影响,坚决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在加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上,强化粮食安全法治保障,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耕地保护法。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压实地方责任,加快形成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在大力落实藏粮于地方面,进一步采取过硬实招,压实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决不突破。编制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方案,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充分挖掘盐碱地综合利用潜力,全面摸清盐碱地资源状况,研究编制盐碱地综合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实施方案,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加快选育耐盐碱特色品种,大力推广盐碱地治理改良的有效做法,做好盐碱地特色农业大文章。大力发展农田水利,在水土资源条件适宜地区新建一批大中型灌区,加快推进现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在积极推进藏粮于技上,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全面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提高种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组织开展联合攻关,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粮食作物品种,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

  报告强调加大农业保护支持力度。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推动农业资金更多向粮食主产区倾斜。支持主产区发展粮食加工产业,把更多增值收益留在主产区。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建立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坚持并落实好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推进农业保险提质增效,增强防范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的能力;加大金融支持,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向粮食产业;鼓励发展订单农业,推进粮食产销衔接;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及面向小农户的代耕代种等社会化服务,不断提高粮食生产现代化水平。

  此外,报告还介绍了切实提升粮食调控能力、加快构建现代粮食产业和流通体系、不断提高多元食物供给能力、深入开展粮食节约减损行动等方面的工作考虑。

  

  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显示

  今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10.06万亿元

  本报记者 黄庆畅

  8月28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作了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无偿拨付的资金,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主要用于解决地区财政不平衡问题,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实现调控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近年来,中央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达到10.06万亿元。

  报告介绍了近年来转移支付管理制度改革情况:健全转移支付制度顶层设计,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完善预算管理,切实强化绩效管理。报告表明,随着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完善,转移支付的政策效能持续释放,为推动地区间财力均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保障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均衡地区间财力配置,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大“三保”支持力度,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引导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国家重大战略财力保障,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落实的重要保障。报告明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有关要求,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划分的基础上,认真落实预算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重点,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更加规范、分配方法更加科学、管理手段更加有效、法律制度更加健全,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一是推动完善转移支付法律制度。推动修改预算法,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单独作为一类管理,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上升为法律,为深化转移支付改革提供法律支撑。适时研究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条例等配套法规,对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分类体系、设立程序、分配管理、退出机制等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

  二是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分类管理机制。根据各类转移支付的功能和特点,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提高科学性。

  三是改进转移支付预算编制。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调整优化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更好地体现财政事权改革成果。细化转移支付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落实到地区的比例。

  四是加强转移支付分配使用和绩效管理。优化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完善支出成本差异、财政困难程度评价方法等工具,探索建立区域间均衡度评估机制及指标体系,合理确定支出标准和支出责任分担比例。强化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确保将资金用在刀刃上。

  五是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督促指导省级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清晰界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划分,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推动省级结合财力可能加大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省内财力均衡。

  

  关于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

  社会公众反家庭暴力意识逐步提高

  本报记者 张天培

  8月28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晓薇作了关于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履职,完善配套措施,齐抓共管共治,着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大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之基更加夯实。

  报告显示,7年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成效显著,反家庭暴力工作实现了新发展,社会公众反家庭暴力意识逐步提高,家庭暴力受害人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司法机关干预处置家庭暴力更加及时,涉家庭暴力的人身伤害犯罪案件数量不断下降。

  报告指出,在加强顶层设计,为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方面,主要包括纳入规划纲要,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统筹推进反家庭暴力工作;强化政策指导,积极构建落实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度体系;加强联动会商,形成反家庭暴力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在强化干预处置措施,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方面,报告介绍了4方面情况:

  首先,实行强制报告,解决未成年人遭家庭暴力“发现难”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等联合发文,明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主体类型、适用范围和责任认定。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同步倒查强制报告落实情况。民政部指导各地发挥村(居)委会人员、儿童主任等队伍优势,及时发现报告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指导有关医疗机构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医疗服务。有的地方在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置机制,专门处理医生报告的线索,并纳入医院统计系统。国家疾控局在300余个医院建立伤害监测系统,持续、系统地收集并分析信息。

  其次,及时出警告诫,预防家庭暴力行为激化升级。公安部对家庭暴力警情处置进行规范,各级公安机关对涉及家庭暴力的报警求助,做到快速出警、及时处置。各地加强告诫执法,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台了告诫实施制度,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实行分级干预机制等。

  第三,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防止暴力侵害。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指导文件,细化相关规定,完善配套措施,有效解决制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发挥作用的瓶颈问题,鼓励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立案“绿色通道”,加大对家庭暴力案件依职权调取证据力度,做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跟踪回访工作。

  第四,行使检察职能,依法办理涉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的案件,充分研判行为人是否具有防卫性质,准确适用法律。探索将部门履行反家庭暴力法职责不力的情形纳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范围。

  针对构建救助帮扶体系,全方位提供暖心服务,报告提到,持续加强救助庇护服务;持续加强对妇女的维权关爱;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法进行检察监督,同时,引入专业社会力量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文化教育等服务,帮助其回归正常生活,民政部门对监护人被撤销监护权的未成年人履行国家监护责任;持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司法部明确相关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要求,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妇联、共青团组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村(居)委会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

  与此同时,报告还介绍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加强法律学习宣传普及,着力下好源头预防“先手棋”;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反家庭暴力工作专业化水平。

  为了不断推动反家庭暴力法落地见效,切实保障家庭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贡献,报告明确,下一步,反家庭暴力工作将完善配套措施,强化制度落实;注重社会支持,深化保护服务;加强联动履职,提高工作效能;坚持问题导向,抓实培训宣传。

  《 人民日报 》( 2023年08月30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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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积极主动与香港园区协同发展、优势互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极点,努力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规划》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立高效的深港科技创新协同机制,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取得积极成效;皇岗口岸整体完成重建,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运转高效的通关查验模式创新;深圳园区监管模式运作成熟,与香港园区基本实现要素流动畅通、创新链条融通、人员交流顺通;建立与香港及国际全面对接的科研管理制度,集聚一批香港及国际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集群和卓越研究中心、顶尖企业研发中心,与香港科技合作取得一批重大成果。到2035年,与香港园区协同创新的格局全面形成,科技创新国际化程度居于全球领先地位,创新要素跨境自由有序流动,培育一批世界一流的创新载体和顶尖科技企业研发中心,成为世界级的科研枢纽,有力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建设。

  《规划》从4个方面部署了主要任务:一是协同香港推动国际科技创新,推动深港双方园区协同发展,支持港澳高校优势学科发展能级跃升,联手打造国际一流科技创新平台。二是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中试转化基地,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突破发展,支持先进生物医药技术创新应用,加快布局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发展前沿领域。三是构建国际化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便利科研人员进出,实施货物分线管理,创新科研相关资金跨境流动监管,探索国际互联网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加快建立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场准入制度。四是打造汇聚全球智慧的科技合作平台,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构筑国际创新人才港,完善全方位科研服务,塑造国际化高品质的科研生活社区。

  《规划》要求,统筹推进深圳园区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等。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合作区在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措施细化和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促规划任务贯彻落实,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广东省要将深圳园区作为全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前沿阵地和试验平台,做好各项指导支持工作。深圳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深圳园区建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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